四川中核高通药业有限公司ITM生产线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网上公开信息
项目名称 | 四川中核高通药业有限公司ITM生产线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名称 | 四川中核高通药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镇工业大道730号 | |||
联系人 | 饶杰 | |||
项目简介 | 四川中核高通药业有限公司ITM生产线技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新建氯化镥[177Lu]溶液生产线。2.将原氯化锶[89Sr]注射液生产线改造后用于锗[68Ge]-镓[68Ga]发生器生产。3.新建邻碘[131I]马尿酸钠注射液生产线。4.将原邻碘[131I]马尿酸钠注射液生产线用途更改为氯化锶[89Sr]注射液的生产。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
工作内容 | 姓名 | 职称 | 个人资质证书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李林御 | 工程师 | A02(F)17101001 | |
报告编制人 | 李林御 | 工程师 | A02(F)17101001 | |
沈月华 | 主任医师 | A01(P)12200058 | ||
报告校核人 | 刘忠恕 | 高级工程师 | A02(F)12200292 | |
报告审核人 | 贺良国 | 副研究员 | A01(P)12200269 | |
报告签发人 | 刘德明 | 研究员 | A02(F)12200068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2023.08-2024.05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饶杰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1.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131I、89Sr、177Lu、68Ge、68Ga等核素产生的γ射线、β射线、轫致辐射和放射性气溶胶; 2.非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噪声、氯化铵、氢氧化钠、硝酸、盐酸、α-羟基异丁酸和臭氧等有害因素。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通过对四川中核高通药业有限公司ITM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及分析和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分析后,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论如下: (1)该项目总体平面布局、生产工艺与设备布置、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的要求,能够满足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要求。 (2)该项目正常运行状态下可能存在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由131I、89Sr、177Lu、68Ge、68Ga等核素产生的γ射线、β射线、轫致辐射和放射性气溶胶,还有噪声、氯化铵、氢氧化钠、硝酸、盐酸、α-羟基异丁酸和臭氧等有害因素。该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电离辐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该项目属其他制造业中核辐射加工类别,故判定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3)该建设项目的屏蔽防护设计经估算核实,生产线各箱体、实验室及放射性测量间屏蔽体设计厚度预期能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要求和所需的防护厚度。 (4)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在正常运行条件下,预期附加给放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的辐射剂量将不会高于本报告所列年剂量管理目标值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年剂量限值,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5)建设单位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合理,安全功能齐备,有各种安全连锁装置、装置运行保障系统和其它安全防护措施,能保证项目正常安全运行,符合多重性和纵深防护原则,预期能有效预防事故照射和控制潜在照射。 (6)该公司已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并根据单位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 | |||
建议 | (1)该项目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应委托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对其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测。该项目工程竣工试运行后,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2)公司应按照本报告书所提出的防护要求落实设计设施。在施工中,应保证施工质量,确保箱体的密封性完好,保证箱体选用负压通风措施,确保辐射防护与安全。 (3)该项目开工试运行前须严格按照卫生部令第55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49号)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如果因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生产过程中新增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应及时申报并作补充评价。 (5)该建设项目对劳动者应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其从事的劳动岗位及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说明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劳动待遇。严格执行教育培训制度,对上岗作业工人应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 (6)加强对施工监理和施工单位施工阶段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 (7)制定针对化学性职业危害因素的应急预案,使用盐酸、硝酸、氢氧化钠场所设置喷淋洗眼器,供应急清洗使用。结合四川省本地的核与辐射事故相关应急预案优化公司的专项应急预案。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价依据充分,评价方法适当,内容全面,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健康影响分析正确。评价机构按专家组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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